转自:中国环境网
“十四五”以来,内蒙古公安机关以“昆仑”专项行动为牵引,统筹推进“生态安全屏障守卫行动”“保卫黄河”等专项行动,对破坏生物多样性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以“高压电”的强震慑,以“长牙齿”的硬措施,全力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强力法治保障。
全环节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守护好生态保护红线
内蒙古公安机关常态化打击非法占用草原林地违法犯罪活动,2025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部署要求,组织开展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区公安机关立足主责主业,坚持从严从快依法打击,对毁林毁草违法犯罪活动发起凌厉攻势,截至5月中旬已破获刑事案件623起。
组织开展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专项行动、春秋两季过境候鸟保护专项行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清风行动”“网盾行动”,严打涉野生动物非法交易,2021年—2025年累计侦破刑事案件933起。
依法严厉打击滥伐盗伐、乱挖盗采野生植物等违法犯罪,2021年—2025年累计侦破刑事案件646起,联合自治区住建、林草等部门开展“春风”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有力保护了全区古树名木资源。
全要素打击破坏河湖生态违法犯罪,守护好水域生态安全防线
内蒙古率先在全国发起建立了沿黄九省区公安机关生态保护警务协作机制,连续5年开展“保卫黄河”专项行动,2021年—2025年共侦破环资类案件2777起,有效保卫黄河水域生态安全。
2023年联合自治区黄河办等8部门开展“天、空、地、人”立体化联合执法行动,创新运用空中巡查、无人机监测侦查、卫星遥感影像排查、大数据筛查、联合调查等“五查”模式,集中查处整治违法犯罪行为,提升黄河流域司法协作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联合农牧部门发布《关于禁渔期禁渔区渔政管理的通告》,协同开展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切实保护黄河水生生物安全。
全链条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守护好环境质量底线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连续4年会同生态环境厅、检察院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篡改监测数据等违法犯罪活动,2022年—2025年累计侦破刑事案件149起,解决一大批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
紧盯城乡垃圾处置、危险废物管理、环境数据监测等突出问题,会同住建、生态、林草等部门开展“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重点违法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一批行业乱象得到有效整治。
全领域推行生态警务室建设,打造新型警务模式
内蒙古公安机关大力推行生态警务室建设。目前,全区已实体运行生态警务室117个,差别化建立了森林草原型、矿产资源型、河湖水域型、沙漠戈壁型、城区产业型等生态警务模式,在保护辽阔草原、浩瀚林海、生物多样性过程中体现主动警务、预防警务、特色警务,以“警察蓝”坚定守卫“生态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