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环境网
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岸堤镇的王山峪,曾因水土流失严重,大风天“漫天黄土”。
沂蒙山涵盖蒙山、沂山、沂水的区域,素有“八百里沂蒙”之称。
2021年以来,沂蒙山区域“山水工程”启动,通过因地制宜采取生态修复措施,曾经的荒山秃岭,如今已梯田满目。
从沂蒙山的层叠梯田到秦岭北麓的满目青山,从重庆广阳岛的湿地重生到宁夏隆德县的“立体绿网”,这一切的背后,是我国自2016年起启动的“山水工程”,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
累计完成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面积超过1.2亿亩
怎样解决一些地方出现的水土流失、农业面源污染、湿地退化等生态问题?“山水工程”给出了新思路。
这个入选联合国首批十大“世界生态恢复旗舰项目”,聚焦长江、黄河、青藏高原等国家生态安全屏障,部署实施了6批、52个“山水工程”,涉及29个省份,是我国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的标志性工程。
“山水工程”均分布在“三区四带”国家生态安全格局范围内,其中,涉及长江流域保护16个、黄河流域保护15个、青藏高原保护7个、“三北”工程21个、西部大开发22个、东北振兴4个、长三角协同发展4个和京津冀协同发展4个。
“山水工程”的提出,源于我国对生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的深刻认识。
过去,生态修复往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山水工程则打破行政界线和单一要素治理模式,以流域、山脉等自然地理单元为整体,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七大要素,实现“山上山下、岸上岸下、上游下游”协同治理。
“全世界最有希望、最具雄心、最鼓舞人心的大尺度生态修复范例之一。”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如此评价我国的“山水工程”。
记者从自然资源部了解到,截至2024年底,52个山水工程累计完成治理面积超830万公顷,其中包括255万公顷森林草原、130万公顷水土流失地、10.7万公顷矿山修复地等,累计完成生态保护修复面积超1.2亿亩,目标在2030年恢复1000万公顷自然生态。
在国家级“山水工程”的示范带动下,各地各部门也在积极探索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模式。
《2024年中国自然资源公报》显示,自然资源部指导地方实施“十四五”时期27个“山水工程”,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30亿元,已下达506.5亿元。指导江苏、浙江等省份结合实际开展省级“山水工程”建设;组织地方申报联合国生态系统恢复十年行动计划优秀案例,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已公布的11个优秀案例中,我国“重庆渝北区铜锣山矿区生态修复”“浙江丽水青田县‘稻鱼共生’系统修复”等4个“山水工程”案例成功入选。
拓宽“两山”转化的有效路径
“有规划引领、有制度保障、有资金支持、有基础支撑”,以“山水工程”等国家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为抓手,我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已实现由单一要素向系统治理转变,由工程措施为主向自然恢复为主转变,由末端治理向全链条管理转变,由单纯依靠财政向多元化投入转变的四个转变。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授白中科长期关注并参与“山水工程”标准的制定,他告诉中国环境报记者,我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技术标准总体架构为“1+N”体系,《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是带有通则性质的规范,从实施范围和期限、工程建设内容及保护修复要求、技术要求、监测评估与适应性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规程》《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验收规程》《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成效评估规范》《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适应性管理规范》等也为“山水工程”的实施打牢基础。
近年来,“山水工程”不仅修复了生态,更探索出了一条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的可持续发展路径。通过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和产业融合,曾经的荒山秃岭变成“绿色银行”,污染水域重获生机,生态红利正源源不断地转化为富民资本。
在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稻鱼共生”系统已有千年历史,但传统模式效益有限。
2021年,浙江省瓯江源头区域“山水工程”被列入国家“十四五”第一批“山水工程”,青田县“稻鱼共生”系统修复项目是瓯江山水工程子项目之一。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当地依托“山水工程”,推广“稻花肥鱼、鱼粪肥田”的生态种养模式,优化灌溉排水,实施肥药双控,使水稻和田鱼实现一田两用、一地双收,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农田修复6000亩,渠道修复66.35千米,新增生产能力稻谷128吨、田鱼32吨。
数据显示,通过实施“稻鱼共生”系统,实现系统内部废弃物“资源化”,碳足迹较传统水稻单作降低了43%,化肥投放减少30%—40%,土壤氮磷含量减少60%,保障汇入坑渠河道水质达到Ⅱ类优良标准,实现瓯江流域水源水质通过农业生产后依旧优良的目标。
此外,依托稻鱼共生产业,打造青田稻鱼区域公用品牌,打好“青田稻鱼米”“青田田鱼”品牌效应,青田稻鱼米亩均增收1000元,青田田鱼亩均产量达到100斤,实现“一亩田、百斤鱼、千斤粮、万元钱”的目标。
避免出现“盲人摸象”问题
白中科将“山水工程”形象地比喻为“一头大象”。他认为,“山水工程”离不开整体性和系统性,若是脱离,则容易出现“盲人摸象”的问题。
“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需要充分考虑流域水文地貌、土壤、植被、景观、动物、文化等多重因素,以及重点关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重点保护物种、公益林、自然保护地、水源地、文物等敏感目标,就像即使了解大象的各部分,但未必能了解大象一样,这些都是其中的一部分事实,但不是真相,需要多角度考量。”白中科告诉记者,由于缺乏对生态系统内在机理的认知,部分项目目标设定存在盲目性,措施选择缺乏科学性,甚至出现了过度工程化、“盆景”工程和形象工程等问题。
缺乏动态监测评价也是其一。白中科表示,受气候变化、人为活动等影响,生态系统的演替具有不确定性,现有管理方式无法全面应对。一些刚性管理方式更是限制了工程措施适应性调整的可能性,因此工程实施效果可能偏离保护修复目标,甚至对生态造成新的破坏。
白中科认为,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在“山水工程”中的认知与实施中非常重要:自然修复并非放任不管,人工修复并非推倒重来。一些“山水工程”还存在“伪生态”现象,如生态问题识别与诊断不清的工程(无病装病或有病尚未诊断或诊断不明)、为修而修或过度修复的工程(人工引导用力过猛+自然恢复借力不足)等。同时,“假技术”问题也不容忽视,部分生态修复技术缺乏理论依据,一味借用传统研究方法,尚未考虑特殊情况,造成研究结果与实际情况偏差较大。
如何更有效地复原或复活“山水工程”这头大象?
“要构建‘数据观测—规律发现—技术转让—政策制定’一体化产学研协同平台。”白中科表示,统筹“问题导向一目标导向一效果导向”显得更为重要。
白中科进一步解释,生态修复大体可概括为“安全—生态—景观”三部曲。首先,要控制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有潜在污染的矿山尤其是金属矿还要从源头控制污染,保障环境安全;其次,若在重要的江河水系、水源供给区及周边存在基本农田的矿山,其生态修复还要考虑农业生态和生产;最后,若在居民点及风景名胜区视野范围内的生态修复,还要在安全生态的前提下,考虑相匹配的“自然文化”景观。
对于如何实施目标纠偏与调控,白中科给出了适应性管理的建议。
考虑到监测的典型性与代表性,针对工程实施全过程中场地、生态系统、流域三个尺度的不同生态问题,宜选取与保护修复目标密切相关、易于测量计算、对气候波动和工程实施反应敏感的监测指标,布设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监测样点—样方—样地—样地,以反映区域生态系统格局、质量、服务功能等的变化。从科学角度来讲,目前“山水工程”实施的影响区亟须确定。
同时,建议依据监测结果,采用定量与定性结合的评估方法对工程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保护修复技术措施导致生态系统出现短期退化倾向、异常气候影响修复效果等情况,应结合专家综合判断等方式评价技术措施的合理性,调整更加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观察受损生态系统是否在人工的支持引导下,借助自然恢复力朝着“正向演替”目标发展,避免对“山水工程”绩效考核造成误判。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需解决多尺度整合、多要素关联、多目标统筹三大关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有效地复原或复活‘山水工程’这头大象,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白中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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