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有关“爱与希望”的
特别培训
在西安未央法院民事审判三庭
“爱家”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拉开序幕
15名由律师、老教师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业者组成的“家庭指导员”齐聚一堂,他们怀着对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共同热忱,与法官一起深入探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有效路径,通过专业协作和智慧共享,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家庭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开拓更广阔的空间。
民事审判三庭庭长王芋人首先向大家介绍了“爱家”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成立初衷,并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向大家展示了中心成立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效。“每个案件背后都藏着一个需要被看见的家庭故事,我们要学会用专业和爱心去发现、去化解。”在分享环节,她讲述了自己多年从事未成年审判工作的心路历程和调解经验,为参训人员提供了宝贵的实务指导。
随后,副庭长杨晏带领大家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办法》,并对具体工作过程中的纪律要求、操作流程、规范标准、注意事项等进行讲解和提示,为下一步工作的规范开展提供了明确指引。
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热情高涨,围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展开了热烈讨论。
我希望发挥自己的微光,去帮助更多的妇女儿童……
我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专业帮助到一些孩子……
我认为法院搭建这样的平台非常好,既让我们所学有用处,更有机会挽救一个孩子,甚至一个家庭……
当天下午,部分家庭教育指导员们便同法官一起投入到了家庭教育指导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
“他总是不给抚养费,我实在没办法才来起诉……”一起抚养费纠纷中,原告刘小某(化名)的母亲哽咽着诉说独自抚养的艰辛。另一边,被告刘某(化名)也红了眼眶:“我每次想见孩子都被拒绝,上次是想尽办法才见到一面……”
面对双方的心结,家庭教育指导员第一时间介入开展专业指导。“父母关系再紧张,也不能让孩子成为牺牲品。”“抚养费是孩子成长的基本保障,而定期探望是维系亲子情感的重要纽带。”在指导员的情感调解基础上,法官适时开展释法明理,最后,双方就孩子探望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化名)还同意以超过原告诉请的金额支付抚养费。
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家庭教育指导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在审判末端融入家庭教育指导,不仅是司法裁判的延伸,更是对亲情裂痕的修复与重生。
我们会努力引导父母重拾教育责任,为迷途知返的亲情架起回归的桥梁,守护好未成年人在家庭矛盾中的心灵港湾,让法律的威严与人性的关怀完美融合,让更多与“爱”有关的故事在“爱家”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不断书写……
作者:杨 晏
编辑:许沥心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