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5年第十一届全市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活动场馆征集开始了!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材〔2017〕4号)、《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2020〕4号)、《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教监管〔2023〕2号)、《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指南》(教监管厅〔2025〕1号)等文件精神,2025年度全市“社会大课堂”活动继续常态化开展,为全市中小学生校外劳动教育、科学教育及综合实践活动搭建平台,本次活动时间自2025年7月至2027年6月,参加活动周期至少为两年。目前正在进行合作场馆的征集。相关场馆可向所在地的区市教育部门积极申报。市级教育部门将对相关申请单位进行集中审核认定。审核合格的“社会大课堂”活动场馆名单,将由市教育局办公室行文公布并在当地媒体上发布,同时纳入烟台市“社会大课堂”实践基地版图。
本次征集的场馆分“对学生及家长全免费(A类场馆)”和“对学生免费但对陪同家长适当优惠(至少五折)收费(B类场馆)”两种情况。凡全市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法治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质量教育基地、名胜古迹、文博基地(含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环保节能教育基地、劳动实践教育基地、驻烟高校、科研院所、相关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其他历史文化自然资源基地或场馆,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今年适当增加劳动教育、科学教育类的基地场馆比例。
合作场馆的申报条件为:
1.免费向全市中小学生开放;
2.对陪同家长是否收费,分为A、B两类:A类场馆为免费,B类场馆收费,但需五折以下优惠;3.有适合中小学生开展校外综合实践或劳动教育、科学教育需要的场所、设施设备,一次性接待量在50名以上中小学生;4.具备在正常工作日、周末及节假日或劳动周接待学生开展实践活动的条件;5.有丰富而独特的教育资源,适合不同年龄学生进行校外实践;6.有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指导人员(讲解员、辅导员、志愿者)队伍,能为学生提供相适应的实践教育服务;7.场馆消防等设施验收合格,有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与应急处置预案。
鉴于目前申报“社会大课堂”活动场馆的单位相对稳定,今年的申报工作分两部分:1.对已在2023年“社会大课堂”场馆名单中的单位可直接认定,请各区市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逐一进行信息确认。2.对新增加的申报单位,由社会场馆自主申报或主管部门推荐。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单位,即日起至6月7日前均可向场馆所在地区市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申报表可到烟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报相关材料。
通讯员:高淑红
原标题:2025年第十一届全市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活动场馆征集开始了!拟增加劳动教育、科学教育场馆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