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一起非法采矿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中,江西省都昌县检察院发现该案存在执行和解不当等情形,且当事人既未依照行政处罚决定缴纳罚款,亦未履行生态修复义务,遂通过依法监督,促使该案行政处罚罚款全部缴纳到位,当事人亦积极履行了生态修复义务。近日,检察官同该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一起前往生态破坏区生态修复现场开展“回头看”,了解生态修复情况。
本报通讯员胡丹 姚卫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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