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
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长江证券大厦。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5.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刘正斌。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490人,代表股份2,797,197,5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81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6人,代表股份305,19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8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484人,代表股份2,492,000,3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62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股,意见如下:
同意:2,794,607,396股
占99.9074%
反对:2,276,000股
占0.0814%
弃权:314,200股
占0.0112%
(二)《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股,意见如下:
同意:2,794,754,396股
占99.9127%
反对:2,127,800股
占0.0761%
弃权:315,400股
占0.0113%
(三)《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股,意见如下:
同意:2,794,559,296股
占99.9057%
反对:2,324,100股
占0.0831%
弃权:314,200股
占0.0112%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股,意见如下:
同意:2,794,502,796股
占99.9037%
反对:2,571,400股
占0.0919%
弃权:123,400股
占0.004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69,156,661股,意见如下:
同意:866,461,861股
占99.6900%
反对:2,571,400股
占0.2959%
弃权:123,400股
占0.0142%
(五)《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股,意见如下:
同意:2,786,953,373股
占99.6338%
反对:6,262,157股
占0.2239%
弃权:3,982,066股
占0.142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69,156,661股,意见如下:
同意:858,912,438股
占98.8214%
反对:6,262,157股
占0.7205%
弃权:3,982,066股
占0.4582%
(六)《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逐项表决议案,所有子议案均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三号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表决股份总数1,065,505,642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731,691,954股,意见如下:
同意:1,724,568,522股
占99.5886%
反对:6,875,132股
占0.3970%
弃权:248,300股
占0.0143%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69,156,661股,意见如下:
同意:862,033,229股
占99.1804%
反对:6,875,132股
占0.7910%
弃权:248,300股
占0.0286%
2、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表决股份总数862,535,293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934,662,303股,意见如下:
同意:1,927,529,222股
占99.6313%
反对:6,956,381股
占0.3596%
弃权:176,700股
占0.0091%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69,156,661股,意见如下:
同意:862,023,580股
占99.1793%
反对:6,956,381股
占0.8004%
弃权:176,700股
占0.0203%
3、与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鄂旅投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表决股份总数509,836,803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287,360,793股,意见如下:
同意:2,280,287,112股
占99.6907%
反对:6,895,981股
占0.3015%
弃权:177,700股
占0.0078%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59,319,858股,意见如下:
同意:352,246,177股
占98.0314%
反对:6,895,981股
占1.9192%
弃权:177,700股
占0.0495%
4、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股,意见如下:
同意:2,789,914,815股
占99.7396%
反对:6,913,381股
占0.2472%
弃权:369,400股
占0.0132%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69,156,661股,意见如下:
同意:861,873,880股
占99.1621%
反对:6,913,381股
占0.7954%
弃权:369,400股
占0.0425%
5、与其他关联人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表决股份总数248,200,000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548,997,596股,意见如下:
同意:2,546,615,465股
占99.9065%
反对:2,117,331股
占0.0831%
弃权:264,800股
占0.010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20,956,661股,意见如下:
同意:618,574,530股
占99.6164%
反对:2,117,331股
占0.3410%
弃权:264,800股
占0.0426%
(七)《关于公司聘用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股,意见如下:
同意:2,793,492,016股
占99.8675%
反对:3,267,680股
占0.1168%
弃权:437,900股
占0.0157%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69,156,661股,意见如下:
同意:865,451,081股
占99.5737%
反对:3,267,680股
占0.3760%
弃权:437,900股
占0.0504%
(八)《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股,意见如下:
同意:2,793,936,565股
占99.8834%
反对:2,764,431股
占0.0988%
弃权:496,600股
占0.0178%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69,156,661股,意见如下:
同意:865,895,630股
占99.6248%
反对:2,764,431股
占0.3181%
弃权:496,600股
占0.0571%
(九)《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股,意见如下:
同意:2,794,206,665股
占99.8931%
反对:2,741,731股
占0.0980%
弃权:249,200股
占0.0089%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69,156,661股,意见如下:
同意:866,165,730股
占99.6559%
反对:2,741,731股
占0.3154%
弃权:249,200股
占0.0287%
(十)《关于公司管理层2024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股,意见如下:
同意:2,794,195,316股
占99.8927%
反对:2,737,980股
占0.0979%
弃权:264,300股
占0.009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69,156,661股,意见如下:
同意:866,154,381股
占99.6546%
反对:2,737,980股
占0.3150%
弃权:264,300股
占0.0304%
(十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股,意见如下:
同意:2,790,009,879股
占99.7430%
反对:6,989,917股
占0.2499%
弃权:197,800股
占0.0071%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69,156,661股,意见如下:
同意:861,968,944股
占99.1730%
反对:6,989,917股
占0.8042%
弃权:197,800股
占0.0228%
(十二)《公司2024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股,意见如下:
同意:2,794,829,216股
占99.9153%
反对:2,007,980股
占0.0718%
弃权:360,400股
占0.0129%
(十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风险偏好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股,意见如下:
同意:2,794,759,016股
占99.9128%
反对:2,102,280股
占0.0752%
弃权:336,300股
占0.0120%
(十四)《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为逐项表决议案,所有子议案均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占中)》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股,意见如下:
同意:2,794,648,616股
占99.9089%
反对:2,167,680股
占0.0775%
弃权:381,300股
占0.0136%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69,156,661股,意见如下:
同意:866,607,681股
占99.7067%
反对:2,167,680股
占0.2494%
弃权:381,300股
占0.0439%
2、《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振)》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股,意见如下:
同意:2,794,659,616股
占99.9093%
反对:2,154,680股
占0.0770%
弃权:383,300股
占0.0137%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69,156,661股,意见如下:
同意:866,618,681股
占99.7080%
反对:2,154,680股
占0.2479%
弃权:383,300股
占0.0441%
3、《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红波)》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股,意见如下:
同意:2,794,647,816股
占99.9088%
反对:2,167,680股
占0.0775%
弃权:382,100股
占0.0137%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69,156,661股,意见如下:
同意:866,606,881股
占99.7066%
反对:2,167,680股
占0.2494%
弃权:382,100股
占0.0440%
4、《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跃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股,意见如下:
同意:2,794,645,616股
占99.9088%
反对:2,167,680股
占0.0775%
弃权:384,300股
占0.0137%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69,156,661股,意见如下:
同意:866,604,681股
占99.7064%
反对:2,167,680股
占0.2494%
弃权:384,300股
占0.044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熊昕、陈婷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