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按旧标准收取暖费 整改!
创始人
2025-05-20 02:07:02

近日,恒利大厦的商户们致电晚报热线反映,物业按照11.36元/㎡收取暖费,大家认为收费标准过高,希望记者予以关注。

商户反映

李先生说,他在恒利大厦内经营餐饮,今年3月份物业开始收取2024年至2025年的取暖费,但是物业的定价为11.36元/㎡,他的公司面积较大,按照这个收费标准算下来,要交近1万元的取暖费,他查阅了我市的供暖收费标准了解到,从2019年起,居民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由5.22元/月/㎡调整为5.51元/月/㎡,上调0.29/月/㎡元,按套内建筑面积计收,他认为按照此项规定,物业的收费标准不合理。

记者调查

5月17日,记者来到恒利大厦实地调查,大厦为商住一体楼,有住户也有商业经营户,有3个单元,每个单元有21层楼。记者随机询问了几位业主,他们说,大部分业主都不认可物业的供暖收费标准,但有些商户为了不影响经营还是支付了费用,而有些业主一直没有缴费。

该大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贺姓工作人员说,楼内的商品房层高均为6米,由于隔层并加装取暖设施的情况较为普遍,最初就已经和业主们约定,跃层的取暖费按照单层的60%收取。根据《青海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非居民用户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收费,以建筑层高3.2米为基数计收,超过3.2米的每超过0.1米加收基本热价的3%。关于写字楼和营业性商业等其他非居民集中供暖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供暖价格上浮幅度不超过居民供暖价格5.51元/月/㎡基准价的30%的相关规定,在收取7.1元/月/㎡的基础上,向跃层用户加收4.26元/月/㎡热价,合计为11.36元/月/㎡。

部门答复

就此,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处工作人员说,原《青海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已于2024年10月1日废止。物业公司仍套用原办法收取暖费的行为不对,已要求其限期整改,暂停收费。等新的《青海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出台后再收取。已缴费业主可按新标准多退少补。记者 一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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