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化股份”)于2025年5月16日发布公告,宣布将对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12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回购注销原因及决策披露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持有的120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2025年3月24日,滨化股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相关公告,并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申报时间内未收到债权人相关申报。
回购注销具体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公司核心骨干人员高辉1人,回购股份数量与注销股份数量均为120万股,注销日期为2025年5月21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提交回购注销申请,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
滨化股份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类别 | 变动前(股) | 变动数(股) | 变动后(股)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8,200,000 | -1,200,000 | 27,000,000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29,836,276 | 0 | 2,029,836,276 |
股份合计 | 2,058,036,276 | -1,200,000 | 2,056,836,276 |
注:本次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说明承诺及法律意见
滨化股份董事会表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若因本次回购注销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回购注销的原因、依据、相关人员、数量及安排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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