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环境网
5月16日,甘肃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安排部署生态环保督察等工作。甘肃省委书记胡昌升主持会议。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后,甘肃省委常委会第一时间学习贯彻相关精神,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要求,确保各项规定在甘肃落实落细。
会议强调,要深学细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把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作为中央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持续加强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形成从问题发现、压力传导、督察整改、成果运用到主动履责的完整闭环。要把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作为重点,加强上下协调联动、左右衔接配合,对督察整改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综合运用定期调度、预警通报、挂牌督办、随机抽查等措施,推动问题科学、依法、全面、彻底整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牢牵住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分工负责、加强协同联动,确保跨领域事项高效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对督察及整改中发现的重要生态环境问题及失职失责情况,依法依纪严肃、精准、有效追究责任,加强督察结果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