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倪晓颖) 记者近日从青海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全力推动全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提档升级,青海省交通运输厅联合青海省农业农村厅、青海省邮政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客货邮共配共建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各市州加紧推进改造复用乡镇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45座,新建农村客货邮合作线路55条”的总体目标。
《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州认真梳理辖区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现状、特色亮点,围绕因地制宜打造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形式、建设“一点多能”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站点、推广安全可靠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装备、健全规范有序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体系4大方面、13项工作任务,明确下一步主攻方向,稳步压实县、乡、村三级融合发展责任。
《通知》明确,各市州需围绕研究建立“三张清单”(农村客运线路清单、邮政快递网点清单、农产品集散清单)、绘制“两图一表”(县域物流资源分布图、农产品分布图、客货邮融合发展潜力评估表)、提升农村客货邮服务质量(研究制定辖区统一的农村客货邮标识,规范客货邮站点名称、站内设施标牌及车辆外观标识)等三项工作任务开展工作。同时,对未严格落实寄递安全“三项制度”、未按约定地址投递、快递末端违规“二次收费”等问题进行依法查处,促进公平竞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此外,全省各地需做好对辖区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支撑服务,全面做好政策引导和分类指导,统筹利用各类资金渠道支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合作线路开通、适配车辆更新、信息平台建设等,并将具备货运物流、邮政快递、旅游等综合服务功能的客运场站新建改扩建纳入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