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环境网
湖北省十堰市纪委机关与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保水护水委员会办公室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涉水问题处置跟踪协作监督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涉水问题处置跟踪协作监督工作,筑牢丹江口库区水质安全防线。
为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十堰市精心构建了“1336”水质智慧监管平台。“1”是指建设十堰市丹江口库区水质安全保障指挥中心及各县市区分中心(以下简称水保中心);前一个“3”代表综合执法、水质巡护、生态环境警察三支队伍;后一个“3”为监管、调度、监督三个平台;“6”则涵盖断面水质监测、卫星无人机遥感、涉水企业监管、环库岸线监控、环库公路移动污染源电子监管、国省控监测站点防入侵监控六大系统。
《通知》聚焦涉水问题处置跟踪协作监督,其协作监督范围明确,着重保障市、县两级水保中心高效运转,确保库区综合执法、水质巡护、生态环境警察三支队伍履职尽责,推动监管、调度、监督三个平台稳定运行,促进六大系统提能升级,并加强各方面的监督监管协作配合。
协作监督事项体现在队伍履职、问题发现、处置跟踪等方面。其中,在队伍履职方面,将加强各县(市、区)水保分中心队伍建设,确保定编、定岗、定人,保障运管经费,坚决杜绝人员配备不到位、在编不在岗、工作运转虚化等情形。不断强化库区综合执法、水质巡护、生态环境警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三支队伍职能职责,制定水质巡查计划,包括巡护队伍人数、巡查范围和次数、发现问题数量等内容。
在问题发现方面重点围绕河库水质安全保护、支沟排查整治、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业污染防治等重点内容,加大精准巡查力度,提高人工巡查发现问题能力。充分发挥水质智慧监管六大系统涉水问题预警作用,完善优化算法比对,提升数智化发现问题能力。加大与市长热线、行业主管部门、环保志愿者、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对接,不断拓宽涉水问题发现渠道。
在处置跟踪方面,重点对水质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交办问题,严格按照0.5小时内分办、2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办结反馈的要求办理。严格问题办理延期审批,延期时限在5天以内的,由各县(市、区)水保分中心负责人签字并报市水保中心备案;延期时限大于5天的,报市水保中心审批,延期申请原则上不超过3次。按照“一报告两照片”规范上传办结情况,对办理不规范等问题打回重办,对虚假办理、办理超期等问题推送至监督平台,形成问题调度处置监督闭环。
在协作监督方式上,该通知明确提出推动信息互通共享,市水保中心定期向市纪委监委报送工作日报等,纪委监委通过监督平台跟踪督办;每季度召开涉水问题处置跟踪协作监督会议,通报办理情况、梳理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根据需要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对整改情况适时“回头看”;针对工作作风、履职尽责等问题,及时移送问题线索,确保监督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