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是贯通财政效能与治理效能的关键枢纽。经过近年来的实践探索,我省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基本建成,但各级各部门还不同程度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等现象,亟需出台更加有力有效的法规制度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与监督工作。
会议指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地方立法,核心在于确立预算绩效管理在财政活动中的基础性地位,推动管理方式从传统行政约束向法律强制转变,要强化绩效管理规定的权威性与刚性约束,通过法治赋能,为财政资金效益提升注入持久动力。要增强各环节举措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靶向施策,通过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举措“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要强化责任体系闭环可行性与协同有效性,通过立法构建“权责清晰、协同联动、全程可溯”的责任链条,形成“多方共治”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格局。
中央财经大学校长马海涛等省内外专家学者围绕强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监督与推进地方立法等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