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传消息称
知名演员刘晓庆被男子王某
实名举报涉嫌偷税漏税
刘晓庆被指
通过其公司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
规避个人所得税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受理并启动调查
5月15日晚,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该局收到王某对刘某某及相关企业存在涉税问题的举报,目前正在依法依规办理。
刘晓庆本人5月15日在微博回应称,其与举报人王某并不认识,也从无交集,举报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刘晓庆及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将配合税务机关调查核实。
刘晓庆发文回应。此前,5月15日上午,记者多次致电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及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未获接听。
王先生的举报内容显示,刘晓庆通过名下小微企业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以“形象代言费”名义将330万元借款转为个人收入,并开具6%税点的增值税发票规避27%以上的个人所得税。
企查查显示,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实际控制人为刘晓庆,认缴出资额为3万元,于2017年6月成立;企业资产状况信息不公示,社保信息显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纳人数为0人。
据媒体报道,2002年,刘晓庆曾因公司偷税漏税上千万元被羁押422天,其妹夫靖军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判刑,刘晓庆本人因证据不足未被起诉。此后,她通过变卖资产补缴税款,并重新回归公众视野。但此次举报提及刘晓庆在上海有过多次补税罚款记录,被指属于“多次违法”。
※ 编辑:周详 ※ 校对:张铭革
※ 审核:卢士阳 刘清华
※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