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天价索赔,中国化学回应孙公司涉康得新百亿造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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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21:27:32

2025年5月15日,中国化学(601117.SH)发布公告称,其下属孙公司中国化学赛鼎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鼎宁波”)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获悉赛鼎宁波涉及浙江中泰创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创赢”)起诉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

根据公告,中泰创赢主张其2016年至2021年投资康得新股票期间,因后者虚假陈述造成投资损失,要求康得新赔偿投资差额损失51.47亿元及相应佣金印花税,并要求其余10名被告对康得新应承担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中,赛鼎宁波作为第七被告。

针对此事,南财快讯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中国化学,接线人表示,赛鼎宁波被列为被告,主要是因为曾于康得新有过业务往来,但经自查,公司不存在明知康得新造假而提供帮助的这种行为。“应该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实际影响。”

中国化学在公告里也表示,本案被告多达十一名,赛鼎宁波仅为第七被告,公司初步评估,本案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实质影响。尽管如此,但上述接线人仍指出,因为案件重大,目前此案件已被列为集团挂牌督办,已有法务部专门对接。

公开信息显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于2010年7月上市,从事高分子复合材料、功能膜材料等器材的研发和技术咨询服务,2021年因虚构新增利润超百亿元而被强制退市。原告浙江中泰创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曾在2016年与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增持股权,成为康得新的第二大股东。该战略合作协议已于2018年解除。

另据21世纪经济报道,2024年12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康得新以及原董事长钟玉、原董事徐曙、原财务总监王瑜、原资金部主管张丽雄、康得集团原财务总监吴晓雁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一案公开宣判。钟玉因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证券罪、骗购外汇罪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20万元,其他责任人员因参与相关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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