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披露公司拟对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总股本将随之减少。
拟回购注销26万股限制性股票
山东日科化学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3名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260,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65,162,614股变更为464,902,614股,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前述股份注销的相关事宜。
通知债权人相关事项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2025年5月15日公告)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若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本次股份注销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信函方式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事项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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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签字确认的复印件。 |
申报时间 | 2025年5月16日起45日内,每个工作日的9:00 - 12:00,13:30 - 17:00 |
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 地址:山东省昌乐县英轩街3999号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262400;联系人: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36 - 6283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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