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5月15日通报,董某莹的违规违法主要问题。董某莹,女,1996年6月生,于2023年8月通过第三方人事代理机构派遣至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工作,2023年9月到中日友好医院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24年9月返回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继续培训,目前尚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董某莹2019年申请北京协和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班(以下简称北京协和医学院“4+4”试点班)时,入学资格存在造假行为。北京协和医学院“4+4”试点班2019年境外招生对象应是2018至2019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或Times世界大学排名前50名的本科毕业生,还必须按照试点班入学课程要求修完总学分不少于66学分的医学预科课程。董某莹报名时提供的大学物理AI、大学物理AⅡ、有机化学B、无机化学B等4门课程,共计16学分系伪造,不符合当年报考资格。董某莹2023年博士学位论文主体部分(综述除外)与同年毕业的北京科技大学他人学位论文重复率超过20%,存在抄袭剽窃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同时,董某莹以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有3篇属于不当署名、1篇属于重复发表,存在科研诚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