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猫狗狗在外惹祸,自然要找小动物的主人解决问题。可是,被伤的轿车是被流浪动物损毁的,车主要找谁来负责法律责任呢?
基本案情
廖某将轿车停放在小区停车场自己购买的停车位上。第二天,廖某用车时发现,车辆前部外壳被严重损毁,廖某以为是有人故意为之,遂报警。经辖区派出所调取当时的录像视频发现,廖某车辆损毁是由两条狗撕咬所致,但始终无法找到两条狗的饲养人。事发后,廖某去4S店对轿车进行了维修并支付了相关费用。廖某认为,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收取有车位管理费,但没有尽到相应管理职责,致使其车辆损毁,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双方协商未果,廖某将物业管理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本案流浪狗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本案无法确定流浪狗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因原告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管理公司收取了车位管理费用,应尽相应管理义务,被告虽提交相应证据欲证明其尽到了巡视的义务,但未举证证明其尽到了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义务,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规定并参照物业管理条例的法律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赵先生车辆维修费及交通费。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法官说法
近年来,流浪动物伤人、损毁财物事件频发,依照法律规定,动物致人损害,应当承担责任的是动物的饲养人、管理人。在此提示各位居民朋友,饲养动物一定要符合规定,妥善管理。物业公司应加强人员培训、规范服务行为;维护小区内监控设施、出现损坏及时维修;切实履行好巡逻义务;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出问题后及时妥善处置。
供稿:敦化林区基层法院
作者:张蕾
编辑:许沥心
责编:雪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