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廖兴阳报道 5月13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云南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5年6月10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
《办法》由总则、准许收入的计算方法、价格核定和调整等6章22条组成。《办法》明确,管道运输价格实行政府最高指导价管理,即核定价格为最高限价,管道运输企业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可在不超过最高限价的前提下,自主确定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价格,有利于降低用户用气成本和提高用气量。
《办法》规定,按照“同企同运价率”原则,以管道运输企业法人单位为主体统一核定运价率,并统筹企业内部不同管道核定具体管道运输价格,有利于保障企业合理收益和适度降低长距离管道运输价格。《办法》充分考虑云南省天然气管道实际运营情况和用户承受能力,将核价的最高准许收益率和最低管道负荷率分别确定为7%和50%。同时,《办法》提出建立管道运输价格平滑机制,当管道运输价格较上一监管周期变动幅度较大时,可作平滑处理,避免用户用气价格大幅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