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天津日报
自2020年10月全国开展“断卡行动”以来,帮信罪案件数量呈井喷式增长,连续多年成为仅次于危险驾驶罪和盗窃罪的第三大罪名。2023年,全国人民法院审结帮信罪案件10.2万件、涉案人员14.7万人。随着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2024年帮信罪案件数量有所下降。
宝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孙伟分析说,早期帮信罪类型主要以出租、出售“两卡”(手机卡、银行卡)为主,随着时间的推移,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帮信罪又出现了出租、出售对公账户,提供专业技术支持、软件工具,发放涉黄小卡片(涉黄小卡片中往往植入诈骗链接,诈骗分子以“做任务就可以同城约炮”为幌子,诱骗受害者垫资刷单)等新型犯罪类型。比如,安装GOIP设备(语音网关设备),支持手机卡接入,可供上百张SIM卡同时运行,能将传统电话信号转化为网络信号;同时可以拨打受害人电话,并且对反制拦截和信号溯源的难度极大,成为电信诈骗分子使用的新手段。目前犯罪类型还在不断翻新,使得打击犯罪难度加大。
权威数据显示,帮信罪涉案人员“三低一高”趋势明显,即低龄化、低学历、低收入、初犯占比高。六成多被告人年龄为30岁以下,18岁至22岁者占23.7%,近九成是初次犯罪。为了逃避、对抗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组织将在校学生作为重点发展对象。帮信犯罪涉案在校学生分布广,涉及学校多,中高职类学校学生占比高。这些学生受到法律制裁、信用惩戒,从而影响升学、就业等,甚至因帮信犯罪而改变了人生道路。
西青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睿分析说,网络诈骗犯罪分子之所以把黑手伸向在校学生,致使后者成为帮信罪重点群体,与年轻人涉世未深、容易轻信朋友、讲哥们义气、法律意识淡薄有关,如果喜欢贪小便宜、把持不住,一不小心就会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大量案例表明,不少在校学生走上帮信犯罪道路时抱有侥幸心理。“我只是想帮个小忙”“我只是想干个兼职”“我只是出借一张银行卡”“我以为和我没关系”……
帮个小忙,赚个小钱,就有可能掉进他人精心设计的陷阱,触犯帮信罪,让自己锒铛入狱,毁掉大好前程。
帮信罪防治有现实需要和紧迫性,有效的治理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典型案例
案例1
出借银行卡 在校大学生差点自毁前程
小李是我市一名在校大学生,平时生活开销较大,手头常常有些拮据,总想找个兼职赚点外快。一天,他在社交软件上收到一个陌生人的好友申请,对方称“有轻松赚钱的兼职机会,只要帮忙办理几张银行卡用来收钱,每用一次就能得到1000元的好处费”。
虽然知道银行卡出借是违规行为,但是想到有1000元的好处费,小李不想错过这天上掉下的“馅饼”,于是答应了对方的要求。
随后,小李先后办理了8张银行卡,为了让对方使用方便,甚至把手机支付密码提供给对方。一开始,他还暗自庆幸找到了这样一个赚钱的捷径。然而,第一次操作过后银行就联系他,提示银行卡进出账过快,存在异常。当时小李心里犯起了嘀咕,怀疑对方的钱来路不正,可能涉及网络赌博。但转念一想,自己并没有直接参与赌博,而且还能拿到钱,便选择继续纵容这种行为。令小李没想到的是,对方用完银行卡后,并没有按照约定给他好处费。更糟糕的是,他的行为已经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原来,他提供的银行卡被犯罪分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资金流转,成为他们洗钱的工具。
经依法审查认定,小李在明知他人实施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为获取非法利益,办理个人名下银行卡8张提供给他人实施网络犯罪活动,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标准,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考虑到小李认罪认罚且具有初犯、偶犯、悔罪态度较好,犯罪时系在校学生,积极退赃且构成坦白等情节,犯罪行为轻微,西青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事后,小李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庆幸没有被起诉判刑,否则自己今后的人生之路不敢想象。
案例2
为赚快钱 帮装GOIP设备获刑一年半
小齐初中毕业后一直无业,在一次聊天中,朋友告诉他“蝙蝠”软件上有很多“赚快钱”的路子,于是化名“十一”注册了“蝙蝠”软件,并在该软件上寻找赚钱渠道。
很快他就接到了一个帮助他人安装GOIP设备的“兼职”,遂通过该软件与上家取得联系。对方提出可以由小齐帮助他们租赁房屋后,安装注册宽带、GOIP设备,可获丰厚报酬,并告知他这是打“擦边球”的活动。小齐在网上搜索了此类行为,知道他安装的设备将会用于境外网络诈骗,但为了经济利益,他决定铤而走险。很快他收到了上家邮寄的用于联系的手机一部。几天后,小齐按照上家要求在北京丰台实名注册电话、宽带,短短一周时间获利3000余元,尝到甜头后,他更加积极主动,从北京市丰台区窜到天津市宝坻区频频作案。短短二十天的时间,他根据上家要求先后租赁房屋四五处,并组织刘某、兰某某(另案处理)等10余人安装固定电话、宽带30余条,安装GOIP设备数十台,上述设备均提供给境外人员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小齐组织他人频频注册宽带的行为,很快引起宝坻区电信部门的注意,电信部门报警后,公安宝坻分局民警迅速出动,很快将小齐等人抓获。经查,一个月内,小齐获利数万元,导致刘某某等人被诈骗人民币200余万元。
宝坻区人民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宝坻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对小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案例3
出售对公账户 以身试法再次“帮信”
三年前,小杨因将自己名下银行卡出售给他人用于资金的支付结算,被山东某地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恢复自由后,小杨不吸取教训,在明知出售银行卡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又动起了出售对公账户的歪心思。
2023年3月,小杨在和朋友吃饭时听说侯某某(另案处理)那里有一个项目需要使用营业执照、对公账户、网银U盾走流水,事成之后可以获得七八千元的好处费。小杨将主意打到他的父母身上,以其父亲的名义注册了天津某甲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并申请了对公账户、网银U盾,后以其母亲的名义注册了天津某乙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并申请了对公账户、网银U盾,并将对公账户提供给侯某某用于支付结算活动。事后,小杨多次向侯某某索要好处费,但迟迟没有等来,反而等到了公安机关的拘传令。经查,小杨提供的两个对公账户单向转入总资金流水超200万元,涉及诈骗资金人民币90余万元,最终小杨获刑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案例4
发放涉黄小卡片 举家犯罪锒铛入狱
婚后的小张一直没有工作。一天,小张在网上聊天时发现群里有一条招人的信息,内容为“招发小卡片人,日入300元”。手头比较紧的小张加上了对方的好友,问对方怎么挣钱。对方说发放涉黄小卡片,让小张自己准备打印机、裁纸机、A4哑光纸等,小张需要将对方发送的内容打印出来裁成小卡片,插到车辆驾驶室的位置并用手机录像,每天将录像视频发到群里,对方依据视频里小卡片数量结钱。小张认为这个活轻松且收益可观,准备带全家“发财致富”,于是先后联系其妻子小丽、小舅子小萨及朋友小林等人。
小张与上家联系后,对方说小卡片用于打“擦边球”,小张通过扫描小卡片上的二维码发现可以下载软件,软件下载后有客服联系自己,小张意识到这涉及网络诈骗。
在利益驱使下,小张几人并没有就此收手,反而为提高发放效率,四人进行明确分工,小张负责打印小卡片、发放小卡片、统计每天发放小卡片的数量与上家联系结算工资,准备汽车、打印机等物品;小丽负责发放小卡片、安排吃住和记账,做好后勤保障;小萨和小林负责裁剪和发放小卡片,四人先后在河北省、天津市的多个小区发放卡片17万余张。同时,为了避免被人发现,四人选择在0点至4点人员较少的时间段进行活动,短短数月,小张等人获利近5万元。
他们的行为引起了居民和公安机关的注意,被群众举报后,四人很快被抓获归案。经人民法院判决,小张、小丽和小萨三人均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小张被判处有期徒刑,小丽和小萨被判处拘役缓刑。
从治罪到治理
检察官孙伟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喜欢进行与案件相关的理论探索。
他说,从去年起,帮信罪案件数量虽有所下降,但仍然是高发案件,防治工作迫在眉睫。对帮信罪的防治应当是“治罪”与“治理”并重。
首先,要建立事前完善多元主体的防控体系,构建网络犯罪治理综合体。其一,加强网络平台监管。完善网络平台实名制度和黑灰软件退出制度,特别是加强对“蝙蝠”“纸飞机”“密聊猫”等密聊软件的清退,消灭网络犯罪滋生土壤;其二,严格手机卡、银行卡的管理,打破信息壁垒,针对新注册用户短期间内大额度转账及资金流动频繁的设置提醒和问询,必要情况下限制转账数额;其三,加强对网络黑市的打击。重点审核和识别具有融资和投资等功能的新型网络平台,对监测识别的异常网站,网络服务提供者应采取重新验证、拉入黑名单、拒绝提供服务等措施,并将讯息同步至公安机关。
其次,要做好事中的宽严相济刑事处理,统一帮信罪量刑尺度。其一,推动涉帮信案件的处置分流,突出重点,准确把握从严惩治对象。对犯罪集团中的组织者、指挥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贩卖“两卡”团伙头目和骨干,以及对境外电诈集团提供帮助者,要依法从严处理;对职业“卡商”,行业“内鬼”,利用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特殊群体实施犯罪的,要依法从严处理。其二,进一步细化办案标准,统一办案尺度。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衔接配合,细化帮信罪的量刑尺度和不起诉标准,近三年办理的帮信案件未出现诉判不一致及上诉情况。其三,区分对象作用,妥当把握从宽的范围。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等,特别是被胁迫或蒙蔽出售本人名下“两卡”的人员,依法从宽处理,对符合条件的做出不起诉决定,确保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最后,强化行刑反向衔接,激活各部门社会治理活力。其一,做好行刑反向衔接的行政处罚执行。检察机关在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对被不起诉人的行政处罚意见。实践中,往往采取行政拘留15日的顶格处罚,可探索适用赔礼道歉、社区服务、赔偿损失等柔性处罚方式。其二,完善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制度。增强犯罪人员的再社会化效果,做好“后半篇文章”,建议对相关人员采取社区志愿服务、参与反诈宣传等方式,使其充分认识犯罪后果,引导更多人预防诈骗,以提高矫正效果。其三,延伸法治服务触角。通过检察服务站、法治副校长等制度机制,通过实质化履职,积极对接社区和学校,针对电信网络诈骗“重灾区”,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加强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增强法治思维和防骗意识。
轻罪记录封存制度提上日程
近年来,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刘霜对帮信罪及轻罪治理比较关注。她说,帮信罪入刑之前,相关犯罪行为按照共犯来处理;随着网络化跨境化发展,证据取证困难,难以进行规制,刑事处罚就非常困难。
帮信罪的制定明确法律规制,填补打击空白。通过将技术支持、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独立入罪,解决了传统共犯理论在电信诈骗等网络犯罪中难以证明共同故意的难题。降低入罪门槛,实现“打早打小”,帮信罪的“情节严重”标准(如支付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为3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等)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指引,使司法机关能在犯罪初期介入,防止危害扩大。切断犯罪产业链关键环节,通过打击提供银行卡、通信设备等底层帮助行为,瓦解了电信诈骗的支撑体系。
刘霜教授认为,帮信罪入刑对打击网络犯罪起到积极作用,也带来大量轻罪案件。
近年来轻罪治理备受关注,一方面因为我国刑事犯罪结构显著调整,轻罪占比数量持续上升;另一方面当前轻罪犯罪附随后果所产生的后果严厉程度以及涵摄范围与其社会危害性并不相称。“轻罪不轻”的痼疾久而未决,而犯罪附随后果很容易突破责任自负原则。尤其是在轻罪视域下,附随后果的严重程度和复归社会的困难程度容易产生新的社会矛盾,对于特殊群体的影响是巨大且难以逆转的。比如,在帮信犯罪案件中,一些在校或刚毕业学生因为给电诈犯罪分子提供手机卡、银行卡而涉案。危害后果不大,法院判得也不重,但这些学生由“校门”进“牢门”,一旦贴上犯罪分子的标签,对自己、家人都会有很大影响,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刑罚带来的负面影响可能远远超过其教育价值,因而犯罪附随后果的适用应当进行重新审视,这就体现了轻罪治理的重要价值。
传统刑事司法以“治罪”为核心,强调通过刑罚对犯罪行为进行惩治和威慑。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司法理念的进步,刑罚的局限性逐渐显现,单纯依赖惩罚无法有效解决犯罪背后的社会问题,也无法促进犯罪者的社会再融入。治罪在当下法治语境中更表现为治理的实质内涵,治罪手段的优化有利于实现最佳治理效果。通过治罪达到治理,修复犯罪行为对社会、受害者和犯罪者的影响,重建犯罪者与社会的关系,追求社会的整体和谐与公正,对犯下轻微罪行但悔过自新的个人提供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避免不合理的犯罪附随后果影响终身或累及他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及取消轻微犯罪后对子女在就业等各方面的限制措施就是限制不合理的犯罪附随后果的有力举措,旨在减少轻微犯罪对个人生活的长期影响,尤其是在就业、教育和社会融入方面。通过封存犯罪记录,司法系统给予轻微犯罪者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避免他们及亲属在社会中被长期标签化。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为有效治理轻微犯罪提供了契机。
及时“止损” 如何避免帮信犯罪
东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常嘉豪律师代理过不少帮信罪刑事辩护案件,在他看来,很多帮信行为人并非一开始就有意实施犯罪行为,起初也是踩入网络犯罪团伙的陷阱,逐步沦为“工具人”,见到下列“话术”请提高警惕:“用你的银行卡跑跑分、冲业绩、给网络直播带货转账”“我的征信有问题办不了银行卡,借你的用用”“借你的银行卡给我的淘宝店接收一下货款”“不管你征信什么样,把银行卡给我,我都能帮忙办理贷款”。
出租银行卡、拉人入群的帮信行为看似无害,却是电信诈骗等信息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可以“杀人于无形”,一定对此要有所警觉。
不小心着了道怎么办?
常嘉豪说,帮信罪认定时,“明知”是一个关键的构成要素。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明知”的推定规则。基于案件线索和相关证据,只要达到一定的证明标准,就可以推定当事人对上游犯罪行为“明知”。当事人如果不小心对网络犯罪分子有了帮助作用,可以及时止步来推翻司法部门的“明知”认定。
比如,小王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他人进行转账操作,转账完成后,他突然察觉转账过程存在诸多疑点,于是迅速前往银行办理了银行卡注销手续。并且,从小王出借银行卡到注销银行卡的间隔时间非常短,这一系列行为足以表明他主观上是拒绝参与后续可能存在的犯罪活动的,从而避免帮信罪的认定。
另外,如果多次卖卡、租卡,即使最终佣金并没实际到手,一旦案发,也很难向司法机关说清自己是不是“明知”。
司法实践中,对于“明知”的认定,还会结合一般人的认知水平和行为人的认知能力、相关行为是否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是否规避调查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