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3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及2022年11月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5年11月16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3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2年11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5,894,989股已于2022年11月15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过户时公司总股本的1.58%。
2023年11月16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解锁日期为2023年11月17日,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50%,共2,947,495股,占解锁时公司总股本的0.79%。
2024年11月16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届满,解锁日期为2024年11月17日,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50%,共2,947,494股,占解锁时公司总股本的0.76%。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273,48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4年11月16日届满,存续期将于2025年11月16日届满。存续期届满前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以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集泰股份,证券代码:002909)于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1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6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书面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已于2025年5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5-049)。
2、经自查,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