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临-037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已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审被告;
● 涉案的金额:61,012,643.47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针对华电福新柳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柳州”)与湖南兴蓝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蓝风电”)、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湖南兴湘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湘公司”)、湖南兴能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能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公司已在2024年7月17日公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25),2024年7月20日公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26),2024年8月16日公告的《关于募集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28),2024年11月16日公告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38)进行了披露。
近日,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柳州中院”)电子送达的《民事判决书》等法律文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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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件进展情况
一审法院判决兴蓝风电及兴能公司败诉,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兴蓝风电、兴能公司不服一审判决,遂向柳州中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柳州中院经庭审,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该案件判决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