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本报报道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邓宏丽一家因房子被大水浸泡无法住人,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此前,邓宏丽反映有关部门不能继续承担其一家人的住宿费用,并协调他们入住廉租房,但邓宏丽以“空房无家具且需要交房租”为由婉拒了。记者昨日了解到,琼中住建局已为邓宏丽一家购买部分家具,并免除他们的房租、水电费等,目前邓宏丽一家已入住廉租房。
“我们一家人的安置问题解决了。”13日晚,邓宏丽通过微信告诉记者,他们一家人12日中午从宾馆退房后,另找了一处民房作为安身之所,房租自己承担。12日晚,她接到琼中住建局工作人员的电话,劝说他们搬回廉租房入住,“工作人员承诺给我们买些家具,也免了房租。”邓宏丽说,他们一家感受到琼中住建局工作人员的满满诚意,当晚全家已入住廉租房。
14日下午,记者从琼中住建局有关负责人处证实,邓宏丽一家确已入住廉租房,他们的安置问题得到了暂时性解决。“我们的工作人员给他们购买了床、桌椅等家具,为他们免除房租和水电费,还给他们500元现金用于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该负责人说,至于邓宏丽家房子被淹的责任认定工作,该局正在积极推进中。
记者 王小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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