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申请退款
店铺沟通无果
平台机械处罚
封店损失谁来承担?
香水是假的?
处罚是真的!
2023年6月10日,买家在一网购店铺购买了5支香水,卖家于次日发货,6月13日买家签收快递。但买家签收仅十分钟后就以店铺所售的香水为假货为由,申请退货退款。
卖家通过店铺所在网络平台进行了申诉,平台建议卖家与买家友好协商。6月13日至6月20日期间,卖家通过平台多次与买家沟通均没有得到任何回应。6月15日,平台通过站内信的方式向卖家发送了店铺三级限制和提现黑名单处罚通知,平台依据《假货处理规则》对卖家的店铺采取如下限制措施:1.违规商品永久禁售;2.下架店铺所有商品,禁止上新、上架;3.店铺内资金限制提现90天。6月20日平台系统强制卖家向买家退还货款。
卖家店铺因平台处罚措施造成经营损失,卖家遂以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买家诉至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要求买家赔偿三个月的经营损失。
法院:被告赔偿三个月预期收益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无任何证据证明其在原告店铺购买香水为假货的情况下,以原告所售的香水为假货为由,申请退货退款,且拒绝与原告沟通。该行为导致平台对原告在该平台开设的店铺采取了限制措施。
庭审中原告提交英文订单详情和转运记录,证明其所售香水为原装正品商品,被告并未提交证据证明案涉香水为假货。因此法院结合案涉店铺开设至被采取限制措施期间的收益情况,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案涉店铺三个月的预期收益。
法官:网购交易双方
均需诚信守法
网络购物已成为现代生活的重要方式,但交易双方均需遵循诚信原则,恪守法律边界。消费者享有依法维权的权利,但若以虚假或恶意投诉干扰正常经营,不仅违背诚信,更可能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亦应规范经营,留存交易凭证,以应对可能的争议。
本案的判决旨在平衡消费者权益与经营者合法利益,倡导公平、健康的网络交易环境。望各方以案为鉴,共同维护网络经济的良性发展。
文章来源:公众号@雁塔法院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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