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还是无偿?西安临潼法院化解一起亲属间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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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9:51:07

亲属之间代为耕种承包地,有偿还是无偿?近日,西安临潼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让对簿公堂的亲戚从僵持对立走向握手言和,重拾亲情。

案情回顾

原告是被告的侄女,被告近五年来耕种原告的土地,原告多次索要租赁费未果,故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该案并非简单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同时涉及亲情之间的裂痕修复,承办法官遂决定先对案涉土地进行现场勘查并走访。

走访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及其家人常年在外,其承包地多年来无人耕种,被告便找到原告提出代为耕种的想法,原告爽快答应,但念在双方系亲戚,并未就代为耕种的具体事宜作出明确约定。

后原告经济方面遇到困难,想收回案涉承包地自己耕种,并向被告索要此前五年的租赁费,被告以双方之间无“租赁”的意思表示为由,拒付租赁费。

原、被告之间虽无明确的意思表示案涉土地系由原告租赁给被告,但被告多年来使用该土地耕种并收益,作为亲戚,尤其是原告目前遇到困难的情况下,被告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人情角度,适当支付给原告部分租赁费都是合情合理的,切不要因为一点租金问题将血浓于水的亲情割舍。

在法官释法析理后,原、被告均作出让步,一致同意在参照市场行情确定租赁费的基础上予以部分减免,被告当场履行。

“减的不是钱,是咱们的情分。”

“是我死脑筋,以后咱还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戚。”

原告的一句话让被告湿润了眼角,他立刻起身握住侄女的手。

当法律遇到亲情,司法的价值不仅是划分权责,更是在利益天平上为情感留一方砝码。此案中,原告主动减免的不仅是金钱,更是对亲情的包容;被告当场履行的不仅是义务,更是对亲缘的珍视。

下一步,临潼法院将继续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力争在每一起民生小案中通过修复社会关系,助力纠纷实质化解,使法治精神与人文关怀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同频共振。

作者:鬲兴

编辑:许沥心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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