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忻州日报
为进一步促进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近日,省财政厅、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共同制定了《省级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省级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整 理 / 王清文
制 图 / 安娜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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