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未达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即“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70亿元或者2022 - 2024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23.00亿元”,公司将回购注销5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44,000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66,566,000股减至166,422,000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注册资本也将由166,566,000元变更为166,422,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规,公司通知债权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可在2025年5月14日至6月27日的工作日9:00 - 11:30、14:00 - 17:00,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申报债权。申报地点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北道5号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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