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微博
【南财V快评:让真相归位才能重建公信】按照普法节目的介绍,60多岁的女子刘某和男子王某在人行道上一前一后同向而行,刘某在前面边走边接电话,突然转身往回走,与迎面而来的王某撞在了一起,刘某当场倒地。后经检查,刘某右股骨颈创伤性骨折,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后经法官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王某赔偿刘某人民币7万元。然而这起案例一经曝光,网友们瞬间炸开了锅,纷纷吐槽调解结果不合理。有网友表示,后方的王某也太冤了吧?刘某突然转身才是事故的导火索,更有法律专家明确指出,法官普法时,所提到:王某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系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这里面所谓“安全距离”源自道路交通安全法,但仅适用在前后机动车之间,行人与行人相撞并不适用。案件引发讨论后,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回应:有内容表述不当,造成误导。原普法案例中,后方行人并非男子,而是女士,另外针对网友争议较大的,“前方行人突然转身”“后方行人未保持安全距离”等表述,法院公布监控视频。视频显示,事发时前方行人也就是原告在道路上行走,其间放慢脚步接电话,后停下缓慢转身站住,后方女士也就是被告从后面左右张望快步前行,并未注意前方情况,将原告撞倒,导致原告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构成十级伤残 。这一事件提醒司法机关,在发布任何与案件相关信息时,务必确保准确性,任何的表述失误都可能损害司法公信力。司法机关的每一次裁决,都像是一盏信号灯,不仅影响着当事人的权益,更关乎社会的公序良俗和价值取向。阐述真相,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让事件回归理性轨道,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公众被不实信息误导。让每一个案件的处理结果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让公平正义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