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就行人相撞案道歉展现法治精神#【#普法可以讲故事但不能违背常理# 】一人好好走着路,与前方“突然转身往回走”的路人相撞,导致对方骨折,因“未保持安全距离”,被法院判赔7万元?近日,山东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的普法案例引发热议。据央视新闻报道,李沧区法院最新回应,此前关于原告“突然转身往回走”的表述错误,事实是“缓慢转身站住”;关于被告“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表述不恰当,应是“从后面左右张望、快步前行,未注意前方情况”。(北京日报记者 曾麒 评论员 辛音 实习生 王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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