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接私活被开后索赔18.6万被拒#近日,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陈某2016年入职成都市某制药公司担任销售经理,工作期间,陈某私自在竞争对手公司兼职,对对家公司生产的药品进行市场开发及销售等活动。该行为22年被公司发现后陈某被开除,陈某随后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8.6万余元。该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属于严重损害该公司利益的行为,违反了该公司的规章制度。该公司解除与陈某的劳动关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应向陈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陈某不服,提起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中国法院网)#销售去对家公司兼职后被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