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中国气象局在浙皖闽赣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区域协同标准试点建设经验基础上,启动苏皖鲁豫四省十市边际地区气象灾害联防工作,争取在今年汛期初步发挥作用。
此举旨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区域协调发展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提升气象灾害防御区域协同及气象灾害风险预警能力。该工作由河南省气象局牵头指导,具体由河南省商丘市气象局组织实施。
苏皖鲁豫四省十市边际地区将充分借鉴浙皖闽赣四省边际地区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区域协同标准试点建设成果,健全区域间气象灾害联防和风险预警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统一分行业、分灾种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标准,提升跨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协同作业能力,完善信息实时互通、数据全方位共享机制,建立区域间省、市、县三级联合会商机制,加强科研融创与人才培养力度,坚持边建设边完善,争取在今年汛期气象灾害防御中初步发挥作用。
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四省气象局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国家气象中心将结合苏皖鲁豫四省十市边际地区气象灾害特点,强化对区域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支持;中国气象局相关内设机构将在区域气象灾害预警机制建设、标准完善、业务流程再造等方面给予指导。
(作者:吴彤 责任编辑:蒋芷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