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底,省文化和旅游厅正式公布福建省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全省184人入选,其中5人为台湾同胞。我市申报的“妈祖回娘家祭祀民俗”代表性传承人台胞刘映如上榜,为全市首位台籍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刘映如生长在台湾台中市,2003年起不遗余力推动海峡两岸妈祖文化交流,积极推动妈祖文化传播,弘扬妈祖大爱精神,祈愿两岸以妈祖文化为纽带增进情谊。
她每年带领台胞参与贤良港“妈祖回娘家祭祀民俗”活动,并在妈祖信俗的各个重大节庆活动中担任陪祭,不断拓展和完善“妈祖回娘家祭祀民俗”。她多次陪同贤良港天后祖祠董事会赴台、港、澳等地交流,参与两岸妈祖信俗学术研讨会。
两岸文化同根同源。刘映如长期致力于非遗保护传承,积极推动妈祖文化互动交流,培养多位新生代台胞传承人,让妈祖文化在两岸薪火相传。她倡导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促进莆台交流,引导台湾妈祖宫庙与台湾青年学生共同开展文化交流,促使台湾青年一代成为妈祖文化传承的重要力量,通过两岸文化交流,促进两岸一家亲。 (全媒体记者 黄凌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