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法律规定
驾车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
但还是有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
无证驾车遇交警检查时
竟然想用他人的驾驶证蒙混过关
结果,一下子就露馅了
4月30日,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执勤民警在广昆高速田东服务区执法服务站对一辆小客车例行检查时,执勤民警发现驾驶人神色慌张、眼神躲闪,先是称驾驶证放家里,随后又从手机相册里找出电子驾驶证和身份证照片向民警出示。
经查看,执勤交警发现证件上的照片与眼前男子差异明显,该驾驶人有使用他人驾驶证的嫌疑。面对交警的质问,该男子强装镇定,但回答得前言不搭后语,破绽百出,面对交警的质疑该驾驶人终于承认,他没有驾驶证,车辆是其老婆的,29日,其驾驶车辆从云南曲靖急着去广东珠海接老婆和小孩,自知无机动车驾驶证,也害怕路上交警查车,所以出发前找了个有驾驶证的亲戚将其电子驾驶证和身份证照片发给他,以备不时之需。
经查证,该驾驶人赵某确实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最后,民警对赵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讲解了无证驾驶的危害,普及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赵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找有驾驶资格的驾驶人前来驾驶车辆。
无证驾驶非小事,安全不能耍花招
无证驾驶危害不小
危害一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危害二
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无证驾驶者缺乏专业培训和驾驶技能,极易产生操作失误等一系列安全隐患,引发交通事故,危及自身以及他人的生命。
交警提示
无证驾驶者缺乏专业培训,遇险易慌乱,极易引发事故。请牢记:开车必须持证上路,安全驾驶是对生命的负责!拒绝无证驾驶!
内容来源:百色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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