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贾润梅
“原来水产区的鱼缸使用的是蓝色灯带,还有一部分商户在玻璃上贴了蓝色的膜,为此我们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耗时半个月进行整改。”4月29日,宁夏四季鲜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副总经理赵江涛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以下简称“宁夏市场监管厅”)工作人员介绍该市场“生鲜灯”的整改、使用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灯具配置使用,宁夏市场监管厅于今年4月在全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食用农产品“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整治工作走深走实。专项整治工作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肉菜店等为重点场所,以肉类、蔬菜类、水果类、水产品类等为重点品种,排查整治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使用有色光源、有色灯罩、外罩有色塑料袋等改变光源色泽,使用大面积有色围挡或背景板,干扰消费者对生鲜食用农产品的感官认知等问题。
走进宁夏银川市唐徕市场,生鲜摊位上的灯光均为自然光色,消费者可以清晰地看到产品的实际状态。据了解,唐徕市场已经要求所有商户将原有“生鲜灯”更换为自然光色灯具,并拆除了所有有色膜和围挡。“这一改变不仅让消费者更容易识别产品的品质,也提升了市场的整体形象。”唐徕市场负责人介绍。
在银川市物美大卖场森林公园店,市民李先生拿起货架上的桃子,仔细察看桃子的色泽和表皮。他感慨地说:“以前买水果,总觉得灯光有点亮,现在用自然光照明,能看到水果真实的样子,买得更放心。”该店店长王立娟介绍道:“为了确保顾客能够真实判断商品质量,超市积极响应市场监管部门的号召,对存在的问题作了统一整改,及时将生鲜区的灯光调整为符合国家标准的白色光源灯,同时也加强了商品质量检查,力求为顾客提供更安全、更透明的购物环境。”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宁夏市场监管厅专项整治督导组对全区“生鲜灯”整治工作进行调研督导,实地抽查经营场所整改情况,确保工作质效。针对个别经营者“生鲜灯”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宁夏市场监管厅召开专题约谈会,反馈问题、宣讲规定、提出整改意见,压实主体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据了解,整治行动期间,宁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排查各类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3399家、灯具销售店272家,更换拆除不符合规定照明灯具3546个,拆除经营场所有色围挡和背景板11处,下发提醒告知书3337份、责令改正通知书246份,查办违法违规案件128件。
宁夏市场监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食用农产品“生鲜灯”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并持续宣传贯彻《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