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王栋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戴瑶 记者 任明超)日前,海南省教育厅联合海南省气象局印发《海南省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极端天气停课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台风、暴雨达到停课级别期间,对于已到校的学生,除家长主动要求外,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家长到学校接回学生。
这一新意见回应了去年“摩羯”超强台风期间发生的一起因停课接孩子而导致的遇难事故。2024年10月28日,母亲林某接到琼海市东太学校停课通知后,于28日17时50分许骑摩托车接儿子李某回家。回家路上,雨下得特别大,在经过19队胶水站附近桥时,母子两人掉到桥下,被大水冲走而遇难。
《指导意见》明确,对于因特殊情况需要留在学校的学生,学校要指派专人负责照护,并做好基本的生活保障。停课期间,原则上学校不安排上新课,确保未到校学生有同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同时,学校不得因停课对学生作迟到或旷课记录。各地各校要注重停课的灵活性,弹性安置学生,最大程度降低对家长的额外负担。家长可在停课信号开始后到学校接学生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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