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梧州发布
5月9日,梧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关于终止梧州市洪涝灾害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全文如下:
梧防指〔2025〕7号
梧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终止梧州市洪涝灾害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鉴于影响我市的降雨天气系统已减弱,梧州市气象台于5月9日16时30分解除暴雨蓝色预警,根据《梧州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梧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5月9日18时终止梧州市洪涝灾害四级应急响应。
当前我市已全面进入汛期,强降雨强对流天气多发频发,致灾风险较高,加上地质灾害具有滞后性,强降雨过后仍是地质灾害高发期,请各级各部门(单位)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继续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和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及时转移危险区域群众,持续做好汛期防灾减灾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梧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代章)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