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廖蒙)5月9日,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据安全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进一步夯实数据安全的法治基础,指导督促金融从业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涉及货币信贷、宏观审慎、跨境人民币、银行间市场、金融业综合统计、支付清算、人民币发行流通、经理国库、征信和信用评级、反洗钱等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以下简称“业务数据”)处理活动,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5〕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6月30日起施行。
《办法》共七章五十六条:第一章明确《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原则、工作机制等;第二章对数据资源目录、分类分级、制度建设、操作规程等方面作出规定;第三章对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公开、删除等环节明确安全管理规定;第四章从数据存储保护、数据备份、数据传输安全、算法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安全技术规定;第五章对数据处理活动的风险监测、通报预警、评估与审计、事件分级、响应处置等方面作出规定;第六章对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和数据处理者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置作出规定;第七章对术语定义、解释权、施行日期作出规定。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组织实施好《办法》,指导金融从业机构依法依规保障业务数据安全,促进业务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筑牢金融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