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住亚朵摔破头索赔6万遭拒#】#女子酒店大堂摔裂额头索赔6万# 2月,李女士(化名)入住南京一家亚朵酒店,进门时被大堂中央的装饰物绊倒,当场摔裂脑门,大量出血,送到医院缝针,第二天眼睛肿成紫色。李女士称当时自己正常行走,没有接打电话,也没有低头看手机,而装饰物没有任何提示和围栏,地面湿滑存在安全隐患。李女士称手术耽误了原本的出行计划,需支付高额改签费,随身携带的两部苹果手机也摔坏了。加上医药费她总计索赔约6万多元,遭到了亚朵拒绝。对方表示酒店酒店并无责任,开业以来大堂装饰物也从未有客人撞上去过。对此,@雷家茂律师 表示,酒店作为经营场所具有安全保障义务,对具有安全隐患的要尽到提示义务。而对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如果自身对于一些明显的险情,场所设施等没有合理注意而导致损伤的,不能要求酒店承担全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