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以高质量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促进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全国首份涉AI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意见,明确AI生成内容的著作权归属应着重考虑人类创作贡献。这一文件既是对技术发展的及时回应,也暗含着一个根本性问题:在AI与人类共创的时代,我们究竟要保护谁的智慧?
广东的《意见》将“人类贡献”作为确权核心,看似技术中立,实则充满人文温度。当ChatGPT三分钟写出一篇论文,Midjourney一键生成媲美专业画师的图像时,法律若机械地将著作权赋予操作提示词的用户,无异于承认“按快门的人就是摄影师”。广东法院的审慎态度揭示了一个常识:没有人类的思想火花,AI不过是高级复读机。正如摄影技术出现后,法律从未将相机视为作者,真正受保护的始终是取景框后那双发现美的眼睛。
这份文件的深层价值,在于划清了工具与创作的界限。历史上,每一次技术革新都会引发著作权恐慌——印刷术让抄写员失业,数码相机颠覆了胶片时代,但法律始终坚守“保护独创性表达”的底线。AI的特殊性在于,它模糊了工具与合作者的边界。《意见》提出“根据人类智力投入判断权利归属”,恰似为这场人机共舞标明了领舞者的位置。当某AI绘画平台将用户输入的“星空、凡·高风格”自动扩充为200字的技术参数时,真正的创作行为究竟发生在人类的灵感迸发瞬间,还是算法的数据重组环节?答案显然指向前者。
在产业狂热的背景下,广东的司法平衡术尤为可贵。某些科技公司鼓吹“AI独立创作论”,本质是将人类智慧异化为算法养料。《意见》明确反对这种技术霸权,要求“考虑平台管控能力”“厘清合理注意义务”,实则是防止AI沦为侵权避风港。一个典型案例是,某小说生成软件产出内容与知名作品高度雷同,若简单认定用户为著作权人,无异于纵容“AI洗稿”。广东方案给出的解题思路是:让技术的归技术,让创意的归人类。
这份全国首创的文件也暴露出法律追赶技术的窘迫。现行《著作权法》中“作品必须由人类创作”的规定,在AI时代已显不合时宜。广东尝试用“场景化分析”“动态保护”等柔性手段破局,恰似为旧法典打上新补丁。但更深层的矛盾在于:当AI能模仿李白写诗、临摹毕加索作画时,人类引以为豪的创造性劳动是否正在贬值?司法保护只是底线,真正的挑战是如何在社会观念中重建“创作”的定义。
AI的著作权博弈本质是人与技术的权力再分配。广东的探索启示我们:法律不应为算法确权,而要为人类智慧筑墙。在技术乐观主义者欢呼“AI超越人类”时,我们更需铭记——真正值得保护的,永远是在键盘上敲下第一个灵感字符的手指,而非服务器里冰冷的数据洪流。当未来某天AI真的具备自主意识时,今天的《意见》或许会成为人类文明守护精神火种的重要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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