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9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拟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回购方案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50,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4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上限数量约为35,714,28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7%;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25,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4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下限数量约为17,857,14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9%。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5/9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 |
|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 2025/4/9,由公司董事长柳江先生提议 |
| 预计回购金额 | 人民币25,000万元~50,000万元 |
| 回购资金来源 | 其他: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 |
| 回购股份方式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 回购股份数量 | 17,857,143股~35,714,286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
|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 0.39%~0.77% |
回购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进行此次回购。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993.7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6.60亿元,货币资金总额为254.21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4.87%。本次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25%-0.50%、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1%-3.41% ,约占公司货币资金的0.98%-1.97%,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相关股东减持及董监高买卖情况
经问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若后续存在减持计划,将按相关规定提前告知公司,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公司自查及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存在股份增减持计划,将按相关规定提前告知公司,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购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存在未表决通过的风险。同时,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此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顺利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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