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面值分为20元和50元,分别在消费满100元和200元时使用。
河南省将于2025年5月9日10:00启动“乐购河南”消费券(零售餐饮类)第二期发放活动,使用期限为5月9日至13日24:00。消费券面值分为20元和50元,分别在消费满100元和200元时使用。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和支付宝APP以电子形式发放,每人每期可从每个平台领取1张。所有在豫人员均可领取,消费券可在河南省内的零售、餐饮等线下消费场景中实体商家使用。
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逾期未使用的消费券将自动作废。参与活动的商户需接受相关部门审查,违规商户将被取消资格并受到查处。特别提醒,非法手段抢消费券、倒买倒卖消费券均属违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