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报
本报讯 (记者 孔国俊 通讯员 蒙定福 何超群)4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前不久妥善处理了一起关于某机动车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涉嫌虚构从业经历的群众举报事件。
此前,该局接到群众举报称,防城港某机动车检测公司涉嫌虚构授权签字人郭某的从业经历,不符合任职条件。对此,该局立即组织专项调查组开展调查。
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检验机构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检验检测工作三年及以上,或者具备同等能力。执法人员通过查阅、核实大量资料,走访相关单位和人员,发现该公司能提供部分证据证明郭某有过机动车检验相关工作经历,因此不能完全定性为“虚构从业经历”,但其提供的证据并不完整,无法充分证明郭某完全具备担任机动车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的条件。
鉴于该公司尚未开展业务,未出具过由郭某签字的检验报告,且未产生实际危害后果,防城港市市场监管局并未直接对该公司进行处罚,而是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指导其及时变更存在争议的郭某的授权签字人身份。该公司按照指导和要求迅速完成了相关变更,并提交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此次事件的妥善处理,是我局在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方面多措并举、精准执法的一个缩影。”防城港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该局始终将监管机动车检验机构作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环节,对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整治,确保机动车检验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该局在省级抽查的基础上,再由市级按不少于20%的比例抽查,剩余部分由县级全覆盖排查,注重强化机构资质认定能力核查,确保机动车检验机构在获得资质后能够持续符合检验检测机构的必备条件。
2024年以来,全市共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27家次,立案3起,罚款6万元,发现并督导整改设备未及时校准、检验记录不规范等各类问题6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