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武建强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 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服务国家战略高度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既立足当前化解中小企业融资痛点难点堵点,又着眼长远构建供应链金融健康发展生态,彰显金融管理部门系统思维与责任担当。
值得肯定的是供应链金融发展可圈可点。近年来,一些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和第三方公司等,通过搭建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为各类供应链金融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撑。其中,部分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开立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用于供应链上企业应收账款确权、结转和融资,受到供应链企业欢迎。但潜藏的一些问题和风险亦无需回避,如核心企业存在信用过度扩张风险、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缺乏必要的设立标准和管理规范等。
基于此,新政以“规范与发展并重”为基调,进一步明确供应链金融发展内涵方向,规范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管理,健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规范管理框架。通观全文,新政举措务实创新、导向鲜明,集中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首先,新政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新政以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为导向,积极服务国家战略与民生需求。一方面,培育新质生产力需要更加适配的金融服务体系支撑。《通知》明确聚焦制造业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鼓励发展基于订单、存货、仓单的动产质押融资,探索供应链票据资产证券化试点,实质上是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的主战场集聚。另一方面,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本质上是对金融工作人民性的有力阐释。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被拖欠问题,表面看是资金周转困难,实际上折射出产业链地位不对等带来的利益分配失衡。《通知》直击痛点,要求核心企业严格遵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从源头减少不合理账款拖欠;明确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信息服务”本位,防止异化为资金归集平台;建立应收账款全口径监测机制,遏制核心企业利用供应链金融加剧上下游账款拖欠。
其次,新政是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系统部署。《通知》将中央提出的金融“五篇大文章”具象化为供应链金融领域的施工图,在科技金融方面,通过鼓励数据信用融资、推广区块链存证技术,让产业链动态数据成为授信依据,实现金融供给与产业数字化的深度耦合;绿色金融方面,明确应收账款融资优先支持绿色项目,引导资金流向低碳转型领域,使供应链成为绿色发展的传导链条;普惠金融方面,着力破解中小企业缺抵押、缺信用带来的融资难题;养老金融方面,通过优化供应链资金流、稳定产业链增强经济韧性间接服务民生保障;数字金融方面,推动供应链票据数字化升级,建立统一登记系统,构建适应数字经济特征的金融基础设施。
最后,新政是五大监管的有机融合。新政以系统性思维构建监管理念框架,通过五大监管,形成覆盖机构准入、业务实质、操作行为、风险传导路径与长期发展动态的全方位监管体系。机构监管方面,聚焦主体资质与业务边界管控,《通知》不仅针对商业银行,对政策性银行、非银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亦覆盖在内。行为监管方面,约束市场主体具体经营行为,《通知》要求,禁止核心企业滥用优势地位拖欠账款或强制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付款条件;要求商业银行自主决策贷款发放,防范贷后管理外包导致的“空心化”。功能监管方面,基于业务本质实施监管,《通知》规定,严格审查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的贸易背景真实性,防范虚构交易套利;核查应收账款电子凭证拆分转让的合理性,防控信用风险扩散外溢。穿透式监管方面,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深度核查,《通知》指出,要构建全口径债务监测机制,监控核心企业经营状况与信用风险;通过动产登记系统核查应收账款权属,保障登记合法性。持续监管方面,构建动态长效监管机制,《通知》要求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指导行业自律组织开展持续风险监测,实施动态合规督导;建立统计监测与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业务全流程跟踪。
(作者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地方金融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