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肇庆发布
最新消息!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
5月8日起,肇庆实施下调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现就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特此通知。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7日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5年5月8日起,对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调整。
二、政策调整前后利率对比
目前,我市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35%、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775%、3.325%。
调整后的利率见下表↓
三、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时间
2025年5月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未到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原合同利率,不进行调整;(2)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2026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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