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5月12日起,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的管理费率,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管理费率
(一)涉及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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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方案
1.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30%调低至0.15%。
2.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35%调低至0.30%。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除因调低基金管理费率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外,基金管理人还根据基金管理人信息变化等更新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表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5年5月12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1. 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调低基金管理费率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7日
一、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一)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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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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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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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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