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全国工商联
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营经济促进法,自5月20日起施行。我倍感振奋、深受鼓舞,深切感受到党和国家对民营企业的重视、支持和帮助已从政策倡导的“柔性指引”,迈向法治化“刚性护佑”。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体现了党和国家以“法治之力”为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赋权增信、破障护航的坚定决心,是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又一重要里程碑。
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凝聚着各方心血与智慧,承载着时代的重任与期望,但其诞生决非偶然,而是厚积薄发的必然。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发表一系列高瞻远瞩、掷地有声的重要讲话,指出“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为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把脉领航、指明方向。党中央、国务院也相继出台诸多利好政策,从优化营商环境到加大政策扶持,从鼓励创新发展到强化权益保护,皆彰显出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与殷切关怀。
在这样坚实的政策基础与顶层设计引领下,民营经济促进法顺势而生。它是对过往政策的系统集成与升华,共包含9章78条,是一部涵盖“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等全方位、多层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宝典”。它直击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等问题,扫除发展障碍、激发创新活力,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法律保障,更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铺就坚实道路。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必将推动我国民营经济迸发新的活力、绽放新的光彩,激励民营企业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发挥更加积极作用。
作为民营企业家,我将继续保持锐意进取、敢为人先、迎难而上的奋斗姿态,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必胜信心,铆足干劲、勇毅前行,以更加坚定的步伐,坚守主业、做强实业,把企业做强做优,争当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绝不辜负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的信任与支持,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中,奋力书写民营经济更加辉煌的篇章!
(作者系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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