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首尔5月1日电(记者黄昕欣、陆睿)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5月1日对韩国共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案作出三审判决,推翻二审无罪判决结果,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去年11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认定李在明在2021年竞选总统期间曾作出虚假陈述,违反《公职选举法》,判处其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韩国首尔高等法院3月26日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推翻一审判决结果,李在明被判无罪。
编辑:马萌伟
上一篇:高效调解化纠纷 司法为民暖人心——靖宇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车辆损害赔偿纠纷案
下一篇:挑起对华贸易战,"特朗普让美国娃准备:为国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