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草原云
4月30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历来重视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始终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管理全过程给予决策和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明确规定,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并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作用,因地制宜推进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和其他无障碍设施改造,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
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已连续实施6年,累计投入260多亿元,改造城镇老旧小区8068个、惠及居民112.5万户,获益群众近315万。目前累计加装电梯1260部,改造小区内道路1487万平方米,单元门口、公共活动场地因地制宜实施了无障碍、适老化改造,增设养老等各类社区服务设施2804个,切实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方便了出行和日常行动。
据悉,2025年,全区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291个,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在工作推进中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因地制宜推进小区内无障碍设施、适老化改造,同步实施加装电梯150部以上。同时,提前谋划“十五五”改造工作,摸清建成于2001年至2010年的城镇老旧小区数量、现状、改造需求等情况,特别是加装电梯、无障碍设施、适老化改造需求情况,建立“十五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清单,待国家“十五五”改造政策明确后进一步推进实施。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李存霞 刘燕杰 田婷
实习生:王默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