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草原云
4月30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内蒙古残联将通过政策落实、监督体验和科技赋能等举措,持续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提质增效。
据悉,近年来,内蒙古各级残联积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以来为43401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广泛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残疾人无障碍体验促进队监督效能,全区组建体验促进队116支、2300余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无障碍检查361次,开展体验促进活动320余次,组织全区无障碍体验促进队对全区残疾人服务机构、公共汽车(火车)站、政务服务中心等重点公共服务场所进行无障碍环境建设交叉互检,推动了全区855处无障碍设施问题整改落实。
据介绍,《条例》明确各级残联要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反映残疾人对无障碍的诉求,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推动残疾人服务机构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工作,指导残疾人专门协会、无障碍环境促进队(会)等开展体验试用等活动;聘请残疾人、老年人代表以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要广泛开展无障碍环境宣传活动。
内蒙古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内蒙古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内蒙古各级残联要将《条例》深入解读好,将《条例》学习纳入残联系统干部应知应会清单和各类培训中,深刻理解和掌握《条例》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当好《条例》宣传员、解读员,结合“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节点,开展《条例》进残联机关、进残疾人专门协会、进特殊教育学校、进残疾人服务机构、进残疾人家庭、进残疾人企业活动;要将《条例》推动落实好,认真履行残联“协助、参与、监督”的职能,推动政府将贯彻落实《条例》纳入相关部门工作规划、配套政策和工作标准,定期组织残疾人代表开展意见征询、体验试用、监督管理等活动,及时汇总残疾人意见建议,主动做好汇报,推动《条例》的有效落实;要将《条例》充分运用好,抓住《条例》颁布实施契机,深入研究《条例》中鼓励创新性内容的规定,将科技助残运用到无障碍环境建设中,鼓励基层残联将智能化产品纳入残疾人家改项目,不断丰富家改内容。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李存霞
实习生:王默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