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高新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丽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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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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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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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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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实施2024年第二次增持计划
2024年8月12日公司发布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辽宁华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华晟零部件”)计划自2024年8月12日起6个月内(窗口期顺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第二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不低于2500万元)。
2024年12月21日至2025年4月3日,华晟零部件增持公司股份3,7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9%,增持金额7,588,850元。本次权益变动后,华晟零部件持有公司股份287,362,039股,占总股本14.76%。沈阳汽车通过其控制的主体华晟零部件、辽宁正国、华晨集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06,315,305股,占总股本的26.01%,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线的整数倍。
2025年4月7日,华晟零部件再次增持公司股份3,1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6%,增持金额5,828,640元,持股比例14.93%。华晟零部件实施2024年第二次增持计划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9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6%。沈阳汽车通过其控制的主体华晟零部件、辽宁正国、华晨集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09,505,3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8%。
2025年4月8日,华晟零部件再次增持公司股份3,4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8%,增持金额6,154,400元,持股比例15.10%。华晟零部件实施2024年第二次增持计划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3%。沈阳汽车通过其控制的主体华晟零部件、辽宁正国、华晨集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12,935,3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3%。
2025年4月9日,华晟零部件增持公司股份2,95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5%,增持金额5,437,017元。2024年12月21日至2025年4月9日,华晟零部件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35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累计增持金额2,500.89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已达到增持范围,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截至2025年4月10日,华晟零部件持有公司股份296,941,439股,占公司总股本15.26%,沈阳汽车通过其控制的主体华晟零部件、辽宁正国、华晨集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15,894,705股,占公司总股本26.51%。(详见编号临:2024-39、2025-13、14、15、16号公告)
2、公司与曜影医院签署租赁合同
经2025年3月25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持有的申华金融大厦部分场地出租给上海曜影医院有限公司用于办公、医院经营使用,租赁期限自2025年4月1日至2040年12月31日止。(详见编号临:2025-04号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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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高新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丽萍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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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高新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丽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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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高新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丽萍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25一19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一一房地产、第四号一一电力、第五号一一零售》的要求,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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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行业情况
2025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5亿元,同比减少16.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5万元,同比减亏56.11%。主要是公司综合考虑整车市场波动,主动调整优化整车销售节奏及车型结构,深化实施精细化管理,有效降低经营成本及各项费用,加之本期收到部分政府补助,使得经营亏损大幅减少。
1、汽车销售:2025年1-3月,公司实现合并口径宝马品牌销售2,394辆,同比下降11%。近日,宝马集团公布了2025年第一季度的销量,数据显示中国市场2025年第一季度累计交付155,195辆,同比下滑17.2%。公司凭借高效的管理和优质的服务已尽力减少市场下滑带来的不利影响,面对竞争加剧和电动化转型的局面,公司和宝马厂商均已开始做出调整。
2025年,宝马将正式发布全新的Neue Klasse平台架构,同时计划推出10款重磅新车型。除已在售的全新BMW X3长轴距版,全新BMW M235L四门轿跑、新世代车型等也将陆续上市。不仅如此,宝马近期还官宣了与华为的合作,其将在中国深度融合鸿蒙生态,推出包括BMW数字钥匙、HUAWEI HiCar和MyBMW App在内的数字化服务,开发更多HarmonyOS NEXT多元化智能应用与功能。此外,宝马还牵手阿里巴巴集团,双方将基于阿里通义大模型技术,共同开发智能座舱系统,并计划于2026年率先搭载于中国生产的宝马新世代车型。在整车厂商不断将新产品与中国技术融合的过程中,公司也将充分发挥本土经销优势,打破消费者的固有印象,努力实现销售业绩的回稳和提升。
2、汽车文化产业园:一季度,渭南汽博园继续扩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了比亚迪方程豹品牌,并实现签约销售土地10亩;园区内零跑汽车4S店在报告期内实现试营业。截至期末,园区累计实现乘用车落地品牌4S店36家,商用车入驻品牌28个。此外,渭南汽博园在报告期内成功举办第二届家博会和首届商用车、农机、工程机械展,为激发消费潜力,推进产业升级,提振区域经济活力提供了良好的舞台。
3、申华金融大厦:2025年,申华金融大厦持续提升服务质量,通过组织举办楼宇女神节特别活动、提升办公楼鲜花绿植含量等精细措施不断提升客户体验满意度。报告期内新增签约租户2家,新增出租面积1,632平方米,空置率由18%降至14%,顺利完成既定的业绩目标。
4、新能源产业发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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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房地产:
一季度,公司继续推进现有地产项目的有序清理。可售项目中,湘水国际住宅车位累计去化率40%,商铺(含吊脚楼)累计去化率26%;西安“曲江龙邸”项目一季度实现车位销售32个,累计去化率94.6%,商铺销售3套,累计去化率90%。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以上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