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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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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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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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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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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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电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报告期内电量电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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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电量、收入及成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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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装机容量情况分析
截至2025年3月底,公司控股总装机容量351万千瓦,其中:潘集发电公司132万千瓦、淮沪煤电田集电厂一期126万千瓦、顾桥电厂66万千瓦、潘三电厂27万千瓦。
4.发电效率情况分析
2025年一季度,公司全资及控股煤电机组加权发电利用小时数1253.44小时,同比减少76小时。公司全资及控股煤电机组加权综合厂用电率4.87%,同比增加0.16个百分点。
5.电力市场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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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煤炭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公司控股子公司淮沪煤电所属的丁集煤矿与公司控股股东所属煤矿同属淮南煤田基地,为淮南矿区八对煤矿之一,年生产能力600万吨。
截至2025年3月底,丁集煤矿全矿井保有资源储量120,307.10万吨,剩余可采储量60,847.80万吨;2025年一季度完成煤炭产量147.58万吨,商品煤122.32万吨。
为维持年产600万吨的生产能力,2019年丁集煤矿开始实施安全改建及二水平延深工程,其概算总工程量11800米,投资16亿元。截至2025年3月底,累计完成9810.26米,总工程进度完成83.14%,累计完成投资13.99亿元,总投资完成87.44%。
(三)其他重大事项
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1)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淮南矿业持有的电力集团89.3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构成关联交易。因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4年12月17日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4-051号公告)。
(2)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发布《关于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披露了截至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2月16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名称或姓名、所持股份类别、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4-053号公告)。
(3)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12月31日披露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4-054号、055号公告)。
(4)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发布《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4年12月31日开市起复牌(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4-056号公告)。
(5)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公告文件(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5-020号、021号、022号、024号公告)。
(6)2024年12月24日及2025年1月27日、2月27日、3月27日,公司先后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披露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相关情况(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4-052号及临2025-001号、002号、003号公告)。
(7)2025年4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5-025号公告)。
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潘三电厂1#、2#机组涉及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2,357.74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12,357.74万元(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5-006号公告)。
3.关于现金分红回报规划事项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现金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规划主要内容为:在满足《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2025-2027年度,公司每年度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5%,且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低于0.19元(含税)。公司每年度的现金分红可分多次实施。该事项已经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5-007号、018号公告)。
4.关于摘牌电力集团部分股权事项
(1)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购买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电力集团的股东之一国开基金拟退出电力集团并通过公开挂牌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出让其持有的电力集团10.70%股权(下称“标的股权”)。2025年3月10日国开基金对标的股权进行了第二次挂牌,挂牌时间20个工作日,交易底价119,392.94万元。公司拟通过报名参与本次挂牌交易取得标的股权。该事项已经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5-008号、018号公告)。
(2)2025年4月19日,公司发布《关于以公开摘牌方式购买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完成公告》,2025年4月17日,公司收到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合格竞买人通知书》,并与国开基金签署了《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7%股权(降价挂牌)转让项目产权交易合同》,成为电力集团10.7%股权的受让方,成交价为人民币119,392.94万元。2025年4月18日,电力集团召开二届八十五次董事会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并在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电力集团10.7%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公司本次摘牌电力集团10.7%股权相关工作全部完成(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5-019号公告)。
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长远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收购及摘牌电力集团相关股权的顺利实施,同时兼顾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配和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事项已经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5-009号、018号公告)。
6.关于2024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确认及预计2025年关联交易事项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确认及预计2025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8,004,887,358.67元,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0,902,690,000.00元。该事项已经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5-010号、018号公告)。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5-011号、018号公告)。
8.关于2025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事项
2025年3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5-012号、018号公告)。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1)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4-018号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具体实施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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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5-013号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10.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事项
2025年4月2日,公司发布《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4月10日上午9:00-10:0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2025年4月10日上午9:00-10:00,公司通过上交所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了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针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他重大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5-015号、017号公告)。
11.关于潘三电厂关停拆除事项
(1)2025年4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同意潘三电厂关停拆除的函〉的提示性公告》,安徽省能源局原则同意潘三电厂关停拆除,公司需按照既定关停方案,依法依规做好人员分流、职工安置等工作,尽快完成机组拆除关停,至少拆除锅炉、汽轮机、发电机、输煤栈桥、冷却塔、烟囱中的任两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5-016号公告)。
(2)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潘三电厂1、2号机组关停的议案》,并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关于潘三电厂1、2号机组关停的公告》。为确保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公司制定并向安徽省能源局报送了《关于启动潘三电厂关停拆除的请示》,安徽省能源局复函原则同意潘三电厂关停拆除。为确保潘三电厂平稳关停,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1、#2机组关停后续事宜;同时,公司将按照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原则,妥善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工作(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5-028号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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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周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明夫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周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明夫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明夫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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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周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明夫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明夫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明夫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28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潘三电厂1、2号机组关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潘三电厂1、2号机组关停的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项概述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22-2025年煤电行业先立后改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第一批)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2〕85号)有关要求,本次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为关停拆除潘三电厂#1、#2机组,容量合计27万千瓦。
根据《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同意潘三电厂关停拆除的函》要求,公司需按照既定关停方案,依法依规做好人员分流、职工安置等工作,尽快完成机组拆除关停,至少拆除锅炉、汽轮机、发电机、输煤栈桥、冷却塔、烟囱中的任两项。
二、关停机组情况
(一)潘三电厂基本情况
潘三电厂为公司下属分公司,现有火电装机容量27万千瓦,包括两台13.5万千瓦级燃煤发电机组(即#1、#2机组)。
1、名称: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潘三电厂
2、经营场所:淮南市潘集区潘三矿工业广场内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4、负责人:丁鹏飞
5、成立时间:2015年7月1日
6、经营范围:火力发电,炉渣、炉灰销售,低热值煤、煤泥、煤矸石发电的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供热、供汽、电气试验,非饮用热水生产与销售,代收电费,转供水,电力集控仿真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潘三电厂总资产11,687.82万元,净资产34.08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43,752.26万元,净利润-23,343.57万元。
8、发电量情况:截至2024年底,公司控股装机容量为351万千瓦(含拟关停的两台机组容量),本次拟关停机组装机容量占公司控股装机容量的7.69%。潘三电厂2024年完成发电量12.83亿kwh,占公司控股电厂发电总量的7.65%。
(二)潘三电厂#1、#2机组基本情况
潘三电厂#1、#2机组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术,项目于2006年3月开工,#1、#2机组分别于2007年11月、2007年12月建成投产。
截至2025年3月底,潘三电厂固定资产(包括#1、#2机组等相关资产)原值136,397.48万元,累计折旧119,345.45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357.74万元,固定资产净额4,694.28万元。
目前,上述两台机组存在以下问题:
1、两台机组为循环流化床机组,机组容量小、发电效率低,发、供电标煤耗、厂用电率等指标相对较高,属于高能耗机组,成本费用支出较大。
2、电厂设备老化严重,循环流化床机组的调节性能差、可靠性低,设备治理改造投入大,考虑到潘三电厂亏损严重以及即将关停的实际情况,为节约成本,充分挖掘设备潜力,近三年以来只开展了日常检修,从生产安全角度考虑,继续运行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综上,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文件要求,为确保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公司制定并向安徽省能源局报送了《关于启动潘三电厂关停拆除的请示》,安徽省能源局复函原则同意潘三电厂关停拆除。
三、关停机组对公司的影响及关停后续事项
(一)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本次拟关停潘三电厂的总资产为9,140.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总资产的0.39%;2025年1-3月,潘三电厂营业收入12,578.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营业收入的1.75%;净利润-823.9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停拆除潘三电厂#1、#2机组有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发电资产结构,减少小机组亏损,改善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同时,也有利于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要求实现节能减排,履行社会责任。
(二)机组关停后续事项
为确保潘三电厂平稳关停,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1、#2机组关停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等规定,做好关停机组相关资产处置工作,依法依规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机组关停后人员安置情况
按照潘三电厂关停拆除时间节点,统筹考虑公司人力资源需求状况,公司制定了《潘三电厂人员分流安置方案》,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原则,妥善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工作。
五、专门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潘三电厂1、2号机组关停的议案》,战略决策委员会认为:本次潘三电厂#1、#2机组关停符合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有关文件要求,关停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发电资产结构,减少小机组亏损,改善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同时,也有利于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要求实现节能减排,履行社会责任。同意潘三电厂1、2号机组关停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同意潘三电厂关停拆除的函。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26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二楼二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周涛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潘三电厂1、2号机组关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25-028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2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二楼二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马进华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小波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一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一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